12月16日,在广东某地铁上,一名男子坐在了爱心专座。一位老人要求该男子让座,并用腿顶撞他,大声喊叫“我就要这个座位!”并指责男子不懂尊老爱幼。尽管周围还有其他空位,但老人坚持要这名男子起身。最终,老人强行将男子拽起并推到了旁边的空座上。
目击者证实当时车厢内确实存在多个未被占用的座位。有网友表示,这不就是找事吗?现在一些人倚老卖老,觉得年龄大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基本的社会公德,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也有网友认为,也是小伙脾气好,要是自己肯定当场就怼回去。现在有些人年纪大了就开始倚老卖老,完全不顾及别人的感受,这种行为真的让人难以接受。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义罪是指肆意挑衅、无理取闹、殴打他人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本案中,老人在有其他空座的情况下故意挑起争端,对男子使用暴力手段,强迫其离开座位,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且构成了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犯。从法律角度来看,老人的行为可能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应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