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晚,广东普宁的一位网友在一家“一点点”奶茶店消费时遭遇不快,其点购的布丁奶茶中竟发现了一只形似壁虎的不明物体。
当事人许先生回忆,当晚他在该门店购买并饮用奶茶的过程中一直未离开店铺,且饮品仅插入吸管未被完全打开。通过店内监控,双方确认这一异物并非许先生所放置。针对这一事件,许先生依据食品安全法规,提出要求店方赔偿1000元,但店铺方面未接受此提议,仅同意退款。
店铺员工则表示此类情况不可能发生,并告知已有相关人员正与许先生沟通解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若因不合规的食品遭受损害,有权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经营者在接到赔偿请求时,应承担首负责任,及时赔付。法律规定,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消费者除索求损失赔偿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不足千元时,赔偿额默认为1000元,除非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小瑕疵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对消费者构成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