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8年发现大女儿非亲生男子索赔23万。近日,在东莞务工的湖北籍市民古先生发现,自己大女儿并非亲生。事情要从2006年2月春节期间说起,当时古先生回到老家湖北通城县,经熟人介绍与黎女士相亲。双方感情发展迅速,不到一个月,黎女士告知古先生自己怀孕了,这让古先生非常惊喜。于是古先生立即返回湖北通城,两人在2006年3月领了结婚证。婚后,黎女士留在娘家待产,仅七个月后,黎女士便生下一个女儿。
黎女士强调,她并没有向古先生隐瞒怀孕事实,并表示:“我觉得他太没良心了,他冤枉我了。我跟他拿结婚证的时候,我已经告诉他我怀孕了,并且我跟他是没有发生关系的。”对此,古先生则表示:“就是不知道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如果我知道我是绝对不要的。”
黎女士称,无论对错,她和古先生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她想重新开始生活。而古先生则表示,他还是会承担起父亲的角色。律师指出,在婚姻中,夫妻双方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是婚姻健康和谐的本质要素,也是法定义务和基本的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