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当年基金零报销人员以及未连续参保人员提出了新规定。该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根据通知,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3800元;对于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也将提高3800元。这两项激励额度可以累加,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通知还明确了“断保者”的待遇等待期制度。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此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一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使其更加灵活和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