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十一个部门,今天(17日)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台办今天举行专题发布会,介绍措施出台的相关情况。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表示,出台“农林22条措施”,是大陆率先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的重要举措,帮助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针对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农林22条措施”与“31条措施”“26条措施”一脉相承,进一步为台胞台企参与大陆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提供同等待遇。
朱凤莲表似乎,随着大陆加快实施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台胞台企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拥有更光明的前景和更多的机遇。“农林22条措施”立足新发展阶段,鼓励台胞台企抓住机遇、升级发展。贴近基层台胞需求,聚焦台胞台企关心的普遍性问题,支持台胞台企参与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畜牧水产养殖等多个领域的建设和生产经营,鼓励台企参与农林产品国家标准起草,支持台胞参与乡村建设,基本涵盖了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各个方面;并就涉农涉林资金补助申请、深化台企与农垦企业合作、加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为台胞台企提供有力支持。下一步,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将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