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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奈儿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 被罚原因是什么?

   日期:2020-12-02 16:29:41     浏览:110    
核心提示:报道,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违法行为类型为“因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
   

  1、香奈儿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

  2日,#香奈儿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引发关注。据报道,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违法行为类型为“因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

  香奈儿(Chanel)是法国奢侈品品牌,创始人是Coco Chanel(原名是Gabrielle Bonheur Chanel ,中文名是加布里埃·香奈儿),该品牌于1910年在法国创立。

  该品牌产品种类繁多,有服装、珠宝饰品及其配件、化妆品、护肤品、香水等。该品牌的时装设计有高雅、简洁、精美的风格,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功地将“五花大绑”的女装推向简单、舒适的设计。

  2018年12月18日,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强》揭晓,香奈儿位列44位。2019年10月,Interbrand发布的全球品牌百强榜排名22。

2、年死亡人数超8千人 专家呼吁国家立法强制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佩戴安全头盔

由于经济、便捷,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我国的“国民交通工具”。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广泛使用也逐渐成为一个巨大的道路安全问题。目前在我国,每小时就有1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死亡。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已成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上升最快的一个群体。

在我国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12月1日,北京大学社会化媒体研究中心举办了“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与伤害预防”线上研讨会。

作为该中心主办的全球健康与创新传播系列研讨会的一部分,本期研讨会聚焦电动自行车道路安全问题,通过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展开了分享交流,探讨如何在政策设计和个人行为等方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安全性。

电动自行车交通伤害逆势增长 “速度与激情”背后的代价

左冲右突的外卖骑手,风风火火的上班族,接娃心切的家长……越来越多人加入了马路上令人瞩目的电动自行车“大军”。这种新型交通方式以其快捷、经济、环保的特点,成为了现代人的出行“新宠”。

目前,我国已成为了电动自行车大国,电动自行车生产量和保有量在近年来持续上升。据工信部统计,2019年我国电动自行车完成产量2707.7万辆,社会保有量近3亿辆,位居世界第一。而同样呈现增势的还有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副主任邓晓介绍,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80%以上,是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2019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导致死亡人数达8639人,受伤人数达44677人,伤亡人数接近非机动车伤亡人数的70%。

形象地说,平均每小时就有1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有5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

邓晓在研讨会上说,在全国整体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稳步下降的态势下,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伤亡却呈逆势发展趋势,死伤率不断攀升,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是一项难以被忽视的社会负担。

邓晓认为,造成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的危险因素包括人、车、路三方面多重因素,而人的因素中,超速行驶又是重要因素之一。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当中,大多数还是由当事人的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学院教授刘建军在研讨会上说,“而超速行驶,首先会降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和操控能力,在紧急情况下灵机处置的时间缩短了,所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的严重性都跟超速行驶有直接关系。”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201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其设计速度最高不超过25公里/小时。然而实际生活中,大量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往往超过30公里甚至超过40公里,“目前电动自行车超速在我国是普遍现象,不超速反而是个极少见的现象。”刘建军介绍。

颅脑损伤成主要致死因素佩戴头盔能减少63%头部受伤

对电动自行车骑行的形象描述是“肉包铁”。没有了外壳保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乘人将直接面对危险。

研究显示,颅脑损伤是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的最主要原因,而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因颅脑损伤致死的比例更高,超过80%。这是因为一旦发生碰撞事故,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多以头部先受撞击。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施立栋副教授在研讨会上提到,目前电动车管理中很多问题短时间内或难以解决,比如已成为常态的超速现象。但如果能够佩戴好头盔,从自身出发预防伤害,将能显著降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死伤率。

“一个戴了安全头盔的驾驶者摔倒之后能爬起来,但另一个没有戴安全头盔的已经站不起来了,不戴头盔受到的伤害显然更重。”刘建军在研讨会上介绍了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

邓晓介绍,自行车安全头盔能够减少63%的头部受伤和88%的颅脑损伤,不戴安全头盔的两轮机动车驾驶员受伤人数是戴头盔者的3倍之多。

但刘建军也表示,戴头盔不是装饰,应该系好头盔带,然后戴紧,使得头盔碰撞以后不会轻易脱落,这才是真正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公安部自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则将电动自行车骑乘者的头盔佩戴行为提升到国家层面。江苏、浙江等地也纷纷出台法律法规,针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制定了相关规定,如对违者处以警告或罚款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政策规划室主任戴帅在研讨会上亮出的数据显示,“一盔一带”行动开展以来,短短四个月时间,南京、深圳、上海、杭州、海口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了80%以上,宁波更是达到92%,而此前有些城市佩戴率还不足30%。

“我们预估如果每一个骑行人员都能够正确佩戴头盔,一年可以挽救两千五到三千五人的生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可以减少5%左右,这个比例是非常可观的。”戴帅说。

地方立法遇合法性困境 专家呼吁国家立法强制佩戴安全头盔

正是由于头盔对降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伤害有重要作用,全国多地已立法对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作出了相关规定。根据北大法宝的搜索数据,截至2020年11月26日,我国共有40部地方立法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问题作出了规定,涵盖18个省。。

施立栋副教授介绍,地方立法对推动佩戴头盔、降低道路交通伤害成效明显。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数据显示,2019浙江宁波市和嘉兴市通过现场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使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3%、61%。此外,江苏省公布的数据显示,江苏电动自行车法规实施后,13个地市头盔佩戴率明显上升。

但目前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普及度不高,施立栋认为这背后的制约主要在于目前全国立法层面没有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强制性要求,这也导致很多地方在推进立法时遇到权限问题,无法强制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刘建军在研讨会上提到,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以后要看事故原因等情况,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应该强调电动自行车是弱者。“如果一味的强调这些,对某些在路上的违法行为不加强监管或者执法,可能会导致纵容,形成违法常态。”刘建军说。

施立栋认为,目前地方电动车头盔立法还存在合法性困境、法制不统一以及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对此,施立栋建议,要尽快推动头盔写入国家立法,以缓解目前地方推动头盔立法合法性时存在的缺陷。

施立栋在研讨会上介绍:“这方面目前一个好消息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二审草案,该草案已释放出一个将在一定程度上为地方立法权限处罚的设定权进行松绑的动向,这是一个比较好的信号。”

此外,施立栋还建议国家和地方在立法时,对头盔生产及销售标准、外卖快递等重点行业的监管、相关保险以及头盔寄存等问题,都需要进行考虑并完善。

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全球道路安全现状报告》显示,半数以上的道路死亡发生在行人,骑自行车和骑摩托车这些弱势群体之间。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道路安全与伤害预防国家项目官员方丹也在研讨会上呼吁,电动自行车在提供一种便捷出行方式的同时,也给人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公共安全问题、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为了降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伤亡,我们推荐各国通过法律来强制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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