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结束后,王书金代理律师表示,与重审开庭的时候一样,王书金在庭上依然表现平静,“他对自己被判死刑的结果是有预期的”。
朱爱民表示,在宣判结束之后,他在庭上与王书金进行了简短的沟通,确认王书金将提起上诉,原因是法院判决未将“聂树斌案”所涉及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认定为王书金所为。
此前报道
王书金案重审一审判决书显示,对于王书金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是其所为的意见,公诉机关认为,根据现场勘验笔录、尸体检验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王书金关于该起作案系其所为的供述与该案强奸杀人案在时间、被害人身高和死因、颈部缠绕物等一些关键情节存在重大差异,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对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意见和理由成立。
王书金因供述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而受到关注,聂案又被称为“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某,将其强奸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
1995年4月25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抓获河北公安机关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除交待在广平县实施多起强奸杀人案件外,还供称曾在石家庄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内强奸、杀害一名青年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