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规定如下:
①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
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③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
④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