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禁止电商平台销售电子烟
【禁止电商平台销售电子烟】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自《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同日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政策解读》,明确指出,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大量产品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因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在去年8月发布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基础上,再次联合发布通告,旨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据悉,今后一段时间,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重点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意识,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继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制售电子烟行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