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传原副校长蔡翔获刑三年半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1月2日消息,经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涉嫌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蔡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数额巨大,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0)京03刑初57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被告人蔡翔,男,56岁,中国传媒大学原副校长,曾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社长,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9年6月19日被留置,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李东方、屈坤磊,中豪(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京三分检职检刑诉[2020]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翔犯贪污罪,于2020年4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郭泽锋、检察官助理张玉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蔡翔及其辩护人李东方、屈坤磊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