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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浦江: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守护“少年的你”

   日期:2021-06-16 15:01: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发之窗网    浏览:67    
核心提示: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为进一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一部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为进一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近日,浙江省浦江县烟草专卖局积极部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主题党日活动。

  入校排查净化

  为了规范中小学校周边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校园周边无烟环境,浙江省浦江县烟草专卖局开展对中小学校周边零售户的检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严禁拆包出售散只烟,同时清查周边无证经营卷烟,积极维护好中小学校周边的卷烟市场环境。并在中小学公告栏张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为未成年人营造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

工作人员在中小学公告栏张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进社区宣传

  认真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主题党日活动,工作人员进社区,通过志愿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重点对“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的危害性质进行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意识。

工作人员现场解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开展丰富活动

  本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主题党日活动,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切实提高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期间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张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组织乡、街道卷烟零售户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了解掌握进行广泛宣传,以实际行动守护“少年的你”。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通讯员 葛爱民 于巧军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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