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背后真相是什么?_今日新闻_微材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机器人  网站建设  摩托车  用户体验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背后真相是什么?

   日期:2020-09-07 16:15:44     浏览:33    
核心提示: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7日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近日有关于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的问题受到了很多网友们的关注,大多数网友都想要知道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的具体情况,那么关于到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的相关信息,小编也是在网上进行了一系列的信息,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下小编所收集到与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相关的信息吧(以下内容来自于网络非小编所写,如有侵权请与站长联系删除)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7日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的规划与举办、保育与教育、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与监督、投入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九个章节。

总则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学前儿童明确,国家保障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

学前儿童章节明确,学前儿童入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和其他违背学前儿童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幼儿园的规划与举办章节明确,新建居住社区(居住小区)、老城及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建设开发单位应当保证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作为公共服务设施,产权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用于举办为公办幼儿园。配套幼儿园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扩建,以及利用公共设施改建等方式统筹解决。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举办幼儿园,为本单位职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便利,并为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在本章节中还提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财政经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或者支持举办营利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保育与教育章节明确,幼儿园应当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获取经验的需要,促进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方面协调发展。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玩具、教具和幼儿图画书,不得使用教科书。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科书和教辅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

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章节明确,国家实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幼儿园教师应当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取 得其他教师资格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在幼儿园任教。幼儿园聘用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前,应当进行背景查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一)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记录的;(二)因实施虐待儿童、性侵害、性骚扰等行为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三)有吸毒、酗酒、等违法或者不良行为记录的;(四)患有精神性疾病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五)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六)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

管理与监督章节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学前教育经费,不得向幼儿园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投入与保障章节明确,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幼儿园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确保稳定的经费来源。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保证学前教育财政经费在同级教育财政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前教育捐赠。

法律责任章节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的规定,未履行学前教育管理和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领导责任、建设责任、擅自举办、机构责任、逐利责任、人员责任、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材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gzbj58.com/8876.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w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