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死刑!加拿大籍被告人叶建辉运输、制造毒品案今天宣判
又一加拿大籍被告涉毒被判死刑
今天(8月7日)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叶建辉(加拿大籍)、卢汉昌等6人运输、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叶建辉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汉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据了解,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叶建辉、卢汉昌与他人合谋制造、运输毒品。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存放毒品的房间缴获含MDMA成分的白色晶体217.97千克,并在卢汉昌等人随身携带的包内及住处缴获毒品9.84克。
死刑!连续两日,两名加拿大籍被告人叶建辉、徐伟洪涉毒案一审宣判
据广州审判网8月6日消息,2020年8月6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伟洪(加拿大籍)、温冠雄制造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制造毒品罪分别判处徐伟洪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温冠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2016年10月,徐伟洪购买制毒原料、工具,伙同温冠雄在温冠雄的别墅内制造毒品氯胺酮并存放于徐伟洪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的住处。
公安人员在上述住处和别墅缴获毒品氯胺酮120.56千克。
按照中国法律,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就可视情节严重性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而加拿大籍被告人徐伟洪伙同他人制造的毒品已远远超过上述数额。
事实上,加拿大籍人在中国因贩毒被判处死刑的案例不在少数。
2019年4月30日,中国广东省江门中院对一起特大跨国制贩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加拿大籍被告人范威被判死刑。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4日发表声明称,1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谢伦伯格判处死刑。
谢伦伯格案也是诸多类似案例中最为被外界关注的一起案例。
因为中国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事件后,中加关系迅速进入冰河期。
有不少声音指,谢伦伯格被判处死刑是中国对加拿大官方拘捕孟晚舟的“回应”。
但也有声音对此并不认同。
韩国2019年1月15日也报道称,中国当局一直以来不论本国人外国人,对于走私海洛因满50克或者鸦片满1千克的,应该处以死刑。
报道称,2014年3名韩国毒贩也因为走私毒品被执行了死刑。
此次中国法院对谢伦伯格的死刑判决,并非个例,也谈不上与孟晚舟事件有关联。
加拿大媒体环球新闻(Global News)2018年12月26日报道,2009年,中国对走私海洛因的英国人阿克毛(Akmal Shaikh)执行了死刑。
2010年,中国又对走私毒品的日本人赤野光信执行了死刑。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华被捕,美国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她,加拿大法院定于2018年12月7日就此事举行保释听证会。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决,批准孟晚舟的保释申请。
2019年1月29日,美国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