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就此报道说:“中国警告英国,不要让“冷战斗士”绑架北京和英国之间的关系,在两国外交争端中继续煽风点火。”
刘晓明表示,英国干涉和妨碍中国在香港实施国安法,以及禁止华为参与英国5G建设的举动,已经严重污染了中英关系的气氛。
刘晓明说:“中英两国应该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来处理分歧,而不是让反华势力和‘冷战斗士’绑架中英关系。”他敦促英国在脱欧后保持独立自主性,不要被美国胁迫,对中国采取“敌对”立场。
有英国记者问,刘晓明大使此前警告,如果英国禁止华为进入其电信网络,将有“后果”,这是否是一种威胁?刘晓明回答说:“我们不构成威胁。我们没有威胁任何人。我们只是想让您知道后果。”“如果您不想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和朋友,如果您将中国视为一个敌对国家,您将为此付出代价。”
在涉港问题上,刘晓明在发布会上重申,中国未来不会将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视为合法的旅行证件。英媒担心,这会增加“300万符合BNO护照资格的香港公民离开香港”的难度。
刘晓明在发布会上表示:很难想象一个全球性的英国可以绕过或排斥中国。他认为,与中国脱钩,意味着与增长和未来脱钩。来源:央视网
延伸阅读:BNO护照到底是什么?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英文: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简称:BN(O))是英国因应香港主权移交的问题,而在1987年7月1日起开始签发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护照。拥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大约有344万,而持有这种护照的香港居民大约有150万。2019年3月30日起,英国内政部开始签发封面没有“欧盟”字样的护照。
2020年7月23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中方将考虑不承认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在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新界租期将在大约20年后届满,中、英政府遂就香港前途展开谈判。1984年12月19日,中英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当日,中英双方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英国驻华大使馆的名义,互相交换了关于香港居民国籍问题的备忘录。英方在备忘录中表示,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由于同香港的关系为英国属土公民者,从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国属土公民,但将有资格保留某种适当地位,使其可继续使用英国政府签发的护照,而不赋予在英国的居留权。
英国政府在1985年制定了《香港法1985》(Hong Kong Act 1985),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中英联合声明及英方的备忘录。1986年6月5日,英国枢密院根据《香港法1985》制定了《香港(英国国籍)令1986》(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ity) Order 1986)。
《香港(英国国籍)令1986》中规定,由于同香港的关系而取得英国属土公民的人士,会在1997年7月1日起丧失该身份,亦不可以继续使用英国属土公民护照,但他们可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申领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而在19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出生的合资格人士,则可在1997年12月31日前申领。1997年7月1日起,只有原本已持有护照的香港居民可续领新护照。
另外,为了减少无国籍人士,《香港(英国国籍)令1986》中亦规定:
1、在1997年7月1日丧失英国属土公民身份的人士,如不赋予其英国海外公民身份便会成为无国籍人士,则该等人士自动成为英国海外公民;
2、在1997年7月1日或之后出生的人士,如果在出生的其父母为英国海外公民或英国国民(海外),并且如不赋予其英国海外公民身份便会成为无国籍人士,则该等人士可成为英国海外公民。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二点规定,所有香港中国同胞,不论是否持有英国属土公民护照或者英国国民(海外)护照,都是中国公民。并且自1997年7月1日起,可继续使用英国政府签发的有效旅行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英国旅行证件而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特别一提,香港居民如果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但不具有中国国籍(如居港的印巴裔人)或已放弃了中国国籍的,则中国会承认他的英国国民(海外)身份,可在中国享有英国领事保护的权利。
虽然英国国民(海外)本身并不赋予任何居留权,但由于持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人士本身已经有居港权,因此每本护照内页都会注明“此护照持有人拥有香港身份证号码XXXXXXX(X),意即护照持有人拥有居港权。”(The holder of this passport has Hong Kong permanent identity card number XXXXXXX(X) which states that the holder has the right of abode in Hong Kong.)的字眼。
英国国民(海外)前往英国亦不需要事前申请入境批准证明或签证。故此每本护照内页亦会注明“依据英国入境规例,此护照持有人前往英国并不需要有入境证明或签证。”(In accordance with UK immigration rules the holder of this passport does not require an entry certificate or visa to visit the UK)。
英国国民(海外)属于英联邦公民,因此他们在英国可享有绝大部份公民权利。例如,他们有权投考成为英国公务员,在英国居于半年或以上者有投票权和参与国会或地方议会选举。另外,他们也有权成为英国上议院议员。英国国民(海外)亦可在英国享有工作假期,而凡居于英国满五年,更可申请无限期居留。
此外,如果他们有意在英国留学,他们亦有资格免费申请居留许可证。英国国民(海外)身份有别于其他不具公民身份的英国国籍(如英籍人士及受英国保护人士),有关身份终身有效,而持有人一旦成为其他国家的公民,也不会自动失去此身份。
另外,根据1981年英国国籍法第4B条的规定,所有无国籍的英国国民(海外)人士必须不得持有其他任何公民身份或国籍。由于具有中国血统的英国国民(海外)人士均可以自动获得中国国籍,故此他们并不符合申请资格。该法只是适用于居住香港多年的少数族裔;例如居港多年的尼泊尔裔,巴基斯坦裔以及印度裔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