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农民工砌墙砌成人大代表
央视网消息(记者朱春燕编导林涛)青年不负时代。全国人大代表邹彬,是一名95后,他用手中的砌刀砌出了质优貌美的墙面,并代表中国建筑工人夺得了世界大奖。作为人大代表,他说:“我出身于农民工,我要为广大农民工代言。”
邹彬曾是一名留守儿童,初中辍学,15岁便跟着父母在工地上打杂,逐渐成长为新生代农民工。后因技能突出,被中建五局破格录取,成为一名项目质量管理员,并于22岁当选全国大人代表。
央视网记者:邹彬,你好。早上好,两会前夕很忙啊,谢谢你在周末的早上来跟我们连线。你可以给我们讲一下,最近在忙的几件事情吗?
邹彬:最近在忙的就是,两会关于调研,去走访工人,包括自己的本职工作。
央视网记者:那你今年两会的议案是跟什么相关呢?
邹彬:因为我是农民工出身的,所以更多的关注还是在农民工这一块。
央视网记者:农民工,也是你身上的一个标签。现在作为人大代表为农民工发声,从你的调研来看,你认为农民工最需要的是什么?
邹彬:从调研和我平时的工作来看,我觉得农民工需要有更多的保障、培训,还有他们的安全意识也有待加强。
五月份了,马上就进入夏天了,我们平时只要到工地现场,就必须戴上安全帽。但我刚开始去学砌墙的时候,也不喜欢戴安全帽,感觉戴着非常热,不舒服。但是在砌墙的时候,旁边的这些拉结筋,一不小心就会戳到自己的脸上或者是脑袋上面,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我觉得还是要戴。
央视网记者:从农民工到质量管理员,再到全国人大代表,这其中你做了很多选择,但这些选择跟我们印象中的95后所做的选择不大一样。关于选择,你有什么心得?
邹彬:我当时就跟着爸妈到工地上学砌墙。刚开始我只能偶尔去给他们打下手,拌拌砂浆、搬搬砖,给他们在工地上煮饭,同时也是偷学了他们的一些手艺。
因为那时我初中没有读完,没有什么特长,我不知道学什么手艺好。学砌筑,门槛比较低一些。
当时是在农村里面,我就想用我的体力去挣更多钱,娶妻生子,有点多余的钱就做点小生意。
2014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建五局举办“超英杯”劳动技能竞赛,我当时的老板就推荐我去参加比赛。
那会我面临重大的一个选择,因为当时我在工地上起码也有万把块钱一个月,但是我来这里培训只有三千块钱一个月,当时我19岁,纠结了很久。
还好我选择了培训,留下并坚持下来了,后面代表中国去参加世界技能大赛。
当时比赛是在巴西圣保罗,也是我第一次出国。
刚开始去学这门手艺的时候,完全没有想到我会去参加比赛。
央视网记者:你22岁就当上了全国人大代表,到现在已经是履职的第三年了,你有什么感悟与我们分享吗?
邹彬:有开心的时候,也有不开心的时候,压力非常大。
以前我只要把每一堵墙砌好就可以了,现在成为我们中建五局的质量管理员以后,就要把每一栋楼的质量管好,再到全国人大代表,你就要为这个群体,为这个行业去发声,把他们的心声,把他们的诉求带到两会上去。
1、民政部要求整治天价彩礼低俗婚闹 推进社会风气好转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民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意见》强调,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积极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社会风气好转。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
《意见》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层层抓试点、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试点有序开展。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引导鼓励试点地区围绕试点任务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
原标题:民政部印发指导意见 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2、给女友转账520000元分手后追债 该不该还?法官说话了……
5月21日,男友向女友转账520000元是升级版的“我爱你”表白还是投资借贷?走进今天的焦点案荔,理清一起与520有关的纠纷,法官教您“三步走”,熟人间也能安心借贷。
案情回顾
小梁(化名)与小付(化名)自2018年3月开始恋爱,于同年9月分手。恋爱期间,小梁向小付多次转账总共202万元,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其中在2018年5月21日,小梁向小付转账了52万元。同年6月11日,小付向小梁转账50万元。
两人分手后,双方就往来款项产生纠纷。小梁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他向小付转账的202万元属于借款性质,因小付已还款50万元,现要求小付归还152万元借款本息。
法庭上,小付答辩认为,这202万元属于双方在恋爱同居期间的紧密经济联系,系生意往来或赠与性质,不属于借贷性质,特别是5月21日小梁向她转账的520000元,是“我爱你”特定含义的表达。因此不同意小梁的诉讼请求。
法庭上,小付答辩认为,这202万元属于双方在恋爱同居期间的紧密经济联系,系生意往来或赠与性质,不属于借贷性质,特别是5月21日小梁向她转账的520000元,是“我爱你”特定含义的表达。因此不同意小梁的诉讼请求。
小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小付主张涉案款项系小梁向其支付的投资款,仅是其在双方聊天中的单方表述,小梁对此未予确认。虽然双方之间存在亲密关系,但涉案转账数额较大,时间间隔较近,与一般亲密关系中的赠与行为特征也并不相符,且小付在双方聊天与通话中多次承诺还款,也证明涉案款项性质并非如其所述的赠与。
至于小梁于2018年5月21日转账的52万元款项性质,从双方之后的聊天及通话记录看,并未将该笔款项独立于其他款项,间接反映该笔款项的性质与其他款项性质是一致的。小付举证不足以证明涉案款项性质为投资款或赠与,故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民二庭劳灿辉法官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在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只有借款协议,没有付款凭证,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只有付款凭证,而没有借款协议。
本案中,小梁与小付没有签订借款协议或借条,小梁仅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这种情况多发于以感情为基础的熟人之间,例如亲友、恋人等。当发生纠纷时,一方当事人往往否认涉案款项系借款性质,而主张属于赠与、投资款等性质。
在处理此类纠纷中,法官需要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并综合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进行分析判断,从而依法甄别、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为避免此类纠纷,法官建议,在熟人间进行款项借贷时,可依循“三步走”:
第一步:及时明确来往款项的性质。俗语有云“亲兄弟明算账”,即便双方系熟人关系,包括具有亲密关系的情侣关系,对于往来款项尤其是大额款项,双方应说明白、讲清楚款项的性质,避免事前碍于情面模糊款项的定性,事后对款项性质认识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第二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或出具借条。当双方具有借款合意并明确款项为借款时,为避免日后纠纷,应签订借款协议或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据,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借贷合同的关键内容,包括借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第三步:留存付款凭证,避免现金交付。现金交付难以留存书面证据,尽量以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出借或归还借款。在转账中,可备注款项性质,转账完成后,保存付款凭证。除付款凭证外,双方关于借款还款的电子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等,也可以及时留存,以备日后之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