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诈骗300余万官方发文致歉 全力追缴损失[推荐]_商家新闻_微材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网站建设  摩托车  机器人  用户体验 

民警诈骗300余万官方发文致歉 全力追缴损失[推荐]

   日期:2026-06-10 13:22: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2    
核心提示:定远县调查组于6月10日发布通报,回应了关于闫某艳诈骗案的媒体报道。对于个别民警的违法犯罪行为给群众带来的损失,当地深感痛心,并向受损商户和社会公众致歉

定远县调查组于6月10日发布通报,回应了关于闫某艳诈骗案的媒体报道。对于个别民警的违法犯罪行为给群众带来的损失,当地深感痛心,并向受损商户和社会公众致歉。

民警诈骗300余万官方发文致歉

县委、县政府已成立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全力配合法院追缴闫某艳资产,同时安排专人对接受损商户并提供法律援助,支持他们依法维权。此外,还将对公章管理和日常监督等环节进行全面复盘核查,对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此前报道,安徽滁州个体户黄某某反映他和其他多名个体户被女民警赊购数百万烟酒,损失至今未追回。法院判决文书显示,定远县刑侦大队37岁女民警闫某艳在2021年至2024年间,持盖有“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章的供货合同,向13名个体户赊购烟茶酒,累计诈骗15人约356万元。尽管闫某艳已于2025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多名受害个体户仍有数百万元货款未能追回。

定远县公安局书面回复称,涉案合同系闫某艳私自制作并私盖公章,属个人诈骗行为,公安局无支付责任。目前闫某艳已被纪委处理,法院就受害人申请追缴违法所得一事已立案。另据报道,该案件涉及金额达700万,仍有356万正在追缴中。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材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gzbj58.com/363907.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w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