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习俗丰富,不仅承载着对先人的怀念与祭奠,也寄托了人们对春来新生的期待。古人在清明这一天通过多种仪式表达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然的亲近。
清明扫墓祭拜的习俗历史悠久,《旧唐书·玄宗纪》记载,唐代寒食上墓已编入五礼,成为永久的规范。从明代开始,士庶可以建自己的家庙,逐渐演化为后世的祠堂。不仅在官府和民间,在寺院也有祭扫习俗,甚至寺院在祭扫时可以用酒招待洒扫之人。传统礼法规定只有皇家、品官有权力在家里祭祀先祖,一般百姓则没有这种权利。因此,清明才逐渐与寒食、扫墓结合起来,变成普通人也可以在家怀念先人,并且有公共假期安排这些活动。
早在1300多年前的晚唐时期,已有明确的放假记录。敦煌文献《进奏院状》记载,寒食、清明两节拉通,从初五到初八放四天小长假。事实上,在古人眼中,清明并非完全被哀思惆怅所笼罩。唐代壁画《马球图》展示了贵族阶层在清明期间进行的娱乐活动,如打马球等。此外,还有蹴鞠、放风筝、燃新火等风俗,这些活动充满欢乐和喜悦,与明媚春光相得益彰。
清明节还与柳文化密切相关,千百年来,折柳、戴柳、插柳、射柳等习俗,用“柳”传递依依惜别的“留”,同时也表达了人们对未来的美好期许。《东京梦华录》中记载,宋代将面燕以柳条穿挂在门上,头戴柳条出门踏青;元代扑柳、扎柳的游戏十分流行;明代射柳之习盛行,把柳枝编成圈,众人以弓箭依次射击,射中者为胜。这些习俗体现了古人对春天的热爱和对未来生活的美好祝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