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八个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典案例。其中一起案件是舒某和胡某入住民宿后被偷拍并起诉权某侵犯隐私权的纠纷案。
2023年3月2日至3日,舒某与女友胡某入住权某经营的一家主题民宿。2024年8月,舒某发现自己与女友在该民宿内的不雅视频经过剪辑后被发布到境外网站上。舒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民宿已经重新装修,未发现隐藏摄像头,也未能查明犯罪嫌疑人。此后,舒某和胡某出现了情绪低落、精神紧张等症状,并多次到医院就诊。他们随后起诉权某,要求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审理法院认为,舒某和胡某入住权某经营的民宿,双方建立了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作为民宿经营者,权某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消费者入住前和退房后对房间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使用专业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以确保民宿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偷听等设备。权某未能证明其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舒某和胡某入住期间被偷拍并在网上流传,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在法院主持下,权某同意赔偿舒某和胡某,并当庭支付了赔偿款项。
重庆市高院指出,此案反映了部分民宿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消费者在住宿期间被偷拍盗摄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权,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本案中,民宿经营者疏于对其民宿客房的全面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未能发现他人在客房内安装的摄像头,导致舒某和胡某被拍摄不雅视频并在网上传播,对两人造成了损害。法院依法释明民宿经营者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当庭支付赔偿款,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督促民宿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采取防范和制止偷拍盗摄的措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安心的住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