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与2020年版通知相比,新版通知进行了多处更新。其中提到,需明确提示配套教育设施开办及相关政策以所在区教育局公布为准。
本次修订后,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增加了配建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车位车库信息、总平面图中建筑区划范围、预售和现售项目商品住宅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公示信息。同时,增加了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官网作为公示平台,并提供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专线电话、投诉专线电话以及广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作为市民反映渠道。
此外,《通知》还要求商品房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应予以明确,并说明配套设施是否已移交政府。在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相关信息方面,再次强调了配套教育设施开办及相关政策以所在区教育局公布为准。
新版通知将于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