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遇到工资被拖欠超过半年的情况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首先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和工作记录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被拖欠的事实。随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投诉未果,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拒绝支付,并且拖欠金额较大,即使政府部门已责令支付仍不执行,则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5000元及以上的行为,通常会被视为犯罪行为。量刑会考虑多个因素,如欠款数额、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有认罪悔罪表现等。一般情况下,如果数额较大并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可能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则刑期可能在三年至七年之间,并附加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在提起公诉前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并承担赔偿责任者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从宽处理。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可以在异地起诉的问题,原则上此类案件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条件下,如企业在外设立分公司或项目部且证据充足时,也允许异地起诉。不过,这需要满足特定法律条件与管辖规定。决定是否异地起诉时需综合考量取证便利性和执行可能性等因素。此外,解决劳动纠纷通常先要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满意时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为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建议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