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一对罗姓父子因非法狩猎夜鹭、黑水鸡等动物被判缓刑,并需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00余万元。这笔费用对于作为普通农民的他们来说难以承担,因此法院面临执行难题。
法院在与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当事人的履行能力以及生态环境规律等因素,决定让罗姓父子通过“补植复绿”方式折抵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具体方案为:罗姓父子需在泗洪县某林场种植杨树200亩4700余棵,并对这些树木进行10年零11个月的管护。每年新增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约63万余元,最终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林木生态价值折抵本案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此外,还约定上述树木成材砍伐售卖款应继续用于特定区域的生态林复种、扩种工作。
面对执行压力,罗某表示自己和父亲都是农民,平日依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基本生活,家中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需要抚养。他承认错误并愿意承担责任,但600多万元的赔偿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天文数字,希望法官能考虑到他们的家庭状况。法院对此采取了创新性的执行方式,成立了专门负责环境资源案件执行的“绿执组”团队,确保判决得到实际履行,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罗姓父子接受了这一执行方案,并在今年3月份花费25588元购买树苗开始“补植复绿”。他们每月定期向执行法官报告树木成活情况及履行树木管护义务的情况。这种方式不仅避免了环境资源案件“一判了之”的问题,也实现了从“破坏者”到“守护者”的转变,最大限度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