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拍摄视频称,沈阳市一小区疑似在地下车库进行改造,将“正常的车位变成了用房”。相关视频和图片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发关注。12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该小区开发商了解情况。据开发方知情人介绍,建成仓房的区域并非车位,而是地下车库灰空间,即过渡的公共区域。因业主投诉,现场已停止施工。
自11月以来,该小区对地库灰空间进行了梳理,并已出租10余块地库空间给业主用于建设仓房。这些仓房的产权为20年,施工方式为业主自建。施工过程中,有业主拍摄了照片并提出投诉。目前已有2处仓房建完,其余仓房施工已暂停。该小区仍在陆续交付中,部分业主向物业提出了存放装修用品的需求,因此建起了仓房。此前与附近车位的业主沟通过程中,他们均未表示反对,但仍有其他个别业主投诉,目前这些投诉已反馈给建仓房的业主。
记者致电该小区所属街道办事处,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执法队应了解该小区情况,但多次致电执法队均未接通。
近年来,开发商或业主在地下车库建储藏室、仓库等引发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今年4月,河南三门峡市一小区在地下车库建仓库,被执法队员督促拆除;9月,昆明一小区将部分车位改建成仓库出租,业主质疑存在安全隐患;西宁城北区一小区地下车库建储藏室也引发了业主担忧。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表示,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物建设施工前,其规划设计、使用用途均需审批备案。私自在地下车库里改建仓库或房屋属于更改规划设计和使用用途,是不合规的。在满足小区停车位和人防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将富余车位调整为商业或仓储,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此外,地下车库作为整体建筑物,兼有采光、照明、通风、消防、疏散等功能。如果将其改建为车库或房间,可能影响其他业主使用公共设施或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小区业主不得违反消防法在住宅区域内设置仓库,因为仓库是消防重点单位,涉及消防安全,其他业主有权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