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周克华案为原型之一的刑侦剧《我是刑警》走红网络。随后,有网民注意到,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一个名为“张某英”的账号,其个人简介中标注自己是“周克华情人”,这一行为引发了公众质疑。12月8日,该账号博主声称自己的身份属实,但拒绝提供证据,并表示开设账号是为了交友。当地派出所表示将对此事进一步调查。
周克华作为曾经给许多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痛苦的罪犯,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破坏。以“周克华情人”作为个人标签,显然触碰了社会公众的心理底线。无论此人是否真的与周克华有关,这样的标签都是不合适的。
即使该账号确实属于周克华的情人,她也不应该以此为标签开设账号。利用这种特殊身份来吸引关注的做法并非首次出现。之前就有刑满释放人员在社交平台上打造浪子回头的人设,但这些账号很快被关停。虽然开设社交媒体账号并不违法,但在公共空间内,平台应当注重价值导向,避免使用这类敏感标签吸引流量。
如果该账号只是冒充身份蹭热度,那更是无底线的行为,不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还可能触及法律底线。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追求关注和流量无可厚非,但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不能为了流量而无所不用其极。对此,平台应加强账号审核和管理,及时清理不合理标签和账号,确保网络环境的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