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医保局宣布新增5种可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在原有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基础上,新增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这意味着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均能提供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国家医保局提醒,上述5种慢特病患者需要先按照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完成认定后,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查询“异地就医更多查询”中的“门慢特告知书”,了解参保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和结算流程等内容。
患者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需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系统获取患者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信息,接诊医生会根据就医地管理要求进行专病专治,合理用药。在结算窗口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结算时,属于可跨省直接结算的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将按照参保地规定待遇单独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