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龙尾镇党委原书记被双开
11月20日,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对揭阳市揭东区龙尾镇党委原书记刘冰銮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刘冰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他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刘冰銮利欲熏心,非法侵吞公款,并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冰銮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决定给予刘冰銮开除党籍处分,由揭东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揭阳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揭东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刘冰銮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将在召开揭东区委全会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