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北京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政策,满足居民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北京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
根据新规定,个人出售持有两年及以上(含两年)的住房时,免征增值税;若房产持有时间不足两年,则需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此外,北京市将适用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超过140平方米则减按1.5%税率征收;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时,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减按2%税率征收。
享受上述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遵循现行规定。该通知将于202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如果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并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按照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