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楼市新政
为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北京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根据新规定,个人出售购买满两年及以上的住房时免征增值税;若出售未满两年的住房,则需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此外,北京市将执行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于首次购房者,如果所购房屋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契税按1%征收;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按1.5%征收。对于第二次购房者,所购房屋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按2%征收。具体操作办法仍遵循现行规定。
该通知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在此之前,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可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