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在菜市场卖鱼的妻子提供“货源”,老汉深夜出没小河边,偷偷“电鱼”。近日,扬州仪征公安局真州派出所在深夜成功抓获一名非法捕捞的嫌疑人。他本以为自己只是电了七八斤鱼,不算什么,殊不知这种行为已涉嫌私自安装、使用电网。目前,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们这里晚上有人偷偷电鱼,很多小鱼小虾都被电死了,太残忍!”近日,仪征公安局真州派出所接到线索,称仪征市十二圩红旗村五组旁红旗河边有人深夜出没,偷偷电鱼。
接到举报后,真州派出所民警立刻展开调查,连续多日夜间赶往周边巡逻勘探,最终于5月8日现场抓获一名正在使用逆变器、电瓶、电网兜等工具捕鱼的男子陈某,并现场查缴电鱼工具及八斤左右的渔获,其中包括鲫鱼,黑鱼,黄鳝,泥鳅等。
经查,陈某系仪征十二圩人,其妻在菜市场卖鱼。为了牟利,陈某在网上购买了电鱼工具,昼伏夜出,流窜在周边的河流内偷偷电鱼,所得鱼获均被其妻拿到市场上售卖。
“陈某的行为,已涉嫌私自安装、使用电网。”警方介绍,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个人私自安装、使用电网、捕兽夹、猎套等行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明确规定,对于私自安装、使用电网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经批准,在田间地头安装使用电网,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警方表示,生活中,私自使用电网捕猎、捕鱼,或是为了防盗私自安装“防盗电网”的行为都涉嫌违法,如果安装、使用不当,可能会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甚至造成人畜触电身亡和火灾事故,害人害己。希望群众引以为戒,以免后悔莫及。
“很多人对这方面的法律都不了解,认为只是电一下鱼,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这样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办案民警介绍,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极具危险的捕鱼方法,是污染水体、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会使鱼类的种群繁衍和延续受到严重影响,还会对附近水域中的螺蛳、贝类、两栖动物等造成毁灭性打击,使得水体生态体系受破坏,进而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而影响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