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开区生态环境执法分局日前通过实用环保用电监控平台,查获一起未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事发时,该局收到一条来自环保用电监控平台的警报信息。信息数据显示,当日6时45分至11时45分,辖区内一家企业的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用电量连续5小时数值为“0”,而在此期间,该企业的生产设备运行正常。执法人员调出了该企业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用电量的历史数据。经综合分析,判定该企业疑似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情况。
“我们当即派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检查。经过确认,企业的生产设备开了,但废气处理设施正在维修,没有开启。”经开区生态环境执法分局副局长张庆介绍,经检测,公司用电监控装置可正常使用,能真实反映该单位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的用电情况。通过回溯生产车间监控,执法人员发现报警时段该企业生产设备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同步开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5条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应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张庆表示,以往环境监管执法主要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这种被动响应式的调查处理存在诸多不足。现在,执法人员可以明确掌握企业的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实现了远程动态监控。
截至目前,经开区已完成367家企业用电监控装置安装工作,实现了对808个监测点全天候、全过程监控,并通过用电监控平台智能提醒,精准发现并查处了3起类似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