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患艾滋男子性侵15岁女生改判10年,此前获刑5年
2021年3月29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袁志雷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原审被告人袁志雷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此前消息:
广西一患艾滋男子强奸15岁女生获刑5年,法院决定调卷审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南天一剑”微信公众号1月4日消息,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对已生效的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袁志雷强奸一案调卷审查,近日将公布审查结果。
47岁的广西都安男子袁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强奸了一名15岁的女生。记者1月2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都安县人民法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袁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公诉机关都安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5月12日,被害人蓝某(2005年日出生)在上学途中到三只羊某村玩。13时许,代销店老板潘某催蓝某去学校,被告人袁某某主动要求送蓝某去学校,蓝某坐上袁某某的电动车之后,袁某某驾驶电动车往学校的相反方向开走。几分钟后,袁某某驾驶电动车来到宜州区公路边停车,强行拉蓝某到距离公路约200米的一条水沟旁边竹林下,强行与蓝某发生性关系。事后,袁某某驾车将蓝某送回某移民安置点代销店附近后返回家。经河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师鉴定,蓝某私密衣物内面上可疑斑迹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蓝某血样和袁某某血样的DNA分型。
2020年5月21日,经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袁某某的血清进行检测,结论HIV-1抗体阳性。2020年7月15日,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蓝某的精神状态及性自我防卫能力进行鉴定。经鉴定,蓝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被性侵害时无性自我防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