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消息,近日,该局印发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金办发〔2024〕7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共二十一条,包括大力推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发展;积极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业务;加强养老金融试点业务发展;优化养老产业金融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符合养老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加大对养老产业链的信贷支持等。
在加大对养老产业链的信贷支持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业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政策,对养老产业贷款授信额度、审批流程、贷款利率、考核周期、不良率容忍度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此外,还提出各银行业机构养老产业信贷规模增速原则上应不低于全年信贷总体增速。依法合规增强对闽台养老服务合作项目的信贷支持。
《指导意见》要求丰富养老金财富管理产品与服务。银行保险机构应发挥产品和销售差异化优势,锚定资金稳健管理目标,创新长周期财富管理服务,合理均衡提供储蓄、理财、基金、保险、信托、贵金属、外汇、国债等全品类货架式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财富管理需要。
《指导意见》还特别提到加强消费者保护。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合规培训,做好销售行为适当性管理,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共同维护养老金融领域正常经营秩序。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养老诈骗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员工行为管理,严禁从业人员开展或帮助他人开展养老诈骗,保护客户“养老钱”。各监管分局要运用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体系,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紧盯消费投诉、异常开销户等指标,对销售误导、养老诈骗等突出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预警。
此前,河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印发《河南银行业保险业加快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从5大方面提出了29项具体举措。提出到2026年末,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养老金融服务、养老产业金融体系基本完善、发展模式逐步成熟、业务规模逐年提升。到2028年末,“养老金融+康养服务”全链条闭环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批创新试点、业务模式在全国形成品牌效应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