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人大代表潘复生院士向本刊记者分享了他带来的3份建议。在关于切实破除研究生招生就业过程中唯学校“出身论”的建议中,潘复生院士指出,教育公平和就业平等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近年来,在研究生招生和就业过程中又出现了唯学校“出身论”的现象,强调必须是“985”“211”“双一流”或者大学排名多少位,甚至只认第一学历出身。客观上看,各个高校存在类型、特色方面的差异,但这种差异不应成为学生深造录取和求职就业的门槛,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进行人才评价的标尺。在招生和就业过程中这种唯学校“出身论”的现象危害很大,亟待破除。因此他建议:
▲潘复生院士
一是健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修订完善研究生招生和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着重对招生歧视、就业歧视作出更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制订更加明晰、更为严格的处罚性条款;配套出台更有指导性、更具操作性的政策制度,更加全面建立健全教育公平、就业平等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
二是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把高校招生、招聘就业等纳入新时代教育评价和人才评价改革中,健全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多元评价标准,消除学生档案、求职简历“第一学历”概念,破除对学校“出身”的显性和隐形限制条件,畅通公平竞争求学深造和求职就业通道,保证每个人有成长的发展空间。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采取常态化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招生录取和劳动就业方面的督查检查,全面清理纠正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出台的唯学校“出身论”不合法、不合理规定及做法;对涉及违法的,坚决依法查处。强化招生就业领域社会监督,公开设立举报通道,鼓励求学者、求职者通过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树立“能力导向”的选人用人观,引导全社会科学而正确地看待学校出身。充分利用主流权威媒体,讲好普通学校学生“逆袭”故事,打破社会偏见,扩大正面宣传效应。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垂范,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出身”选人用人导向,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