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四川广元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村民郭某为亡父去世三周年办酒席,随后被村民举报,村委会以“教育费”名义罚郭某1000元。1月27日,封面新闻独家报道《父亲去世三周年办酒席,村民被罚1000元村支书:若不合理退钱道歉》,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讨论。
在上述报道中,灯塔村村支书许某明确表示,“教育费”是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决定的,对于“教育费”是否合理,纪委已介入调查。“若不合理,愿意退钱,并给村民道歉。”
灯塔村村委会(罗轩摄)
目前,纪委介入调查已近一周时间,调查是否有结果?2月1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致电灯塔村村支书许某了解最新情况。
纪委调查尚无结论又有新的部门关注此事
2月1日下午,灯塔村村支书许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截至目前,纪委的调查还没有结论,他也没收到任何处理结果。因此,“教育费”还没有退给当事村民。
许某说:“除了纪委在调查外,现在乡村振兴局也在关注这个事。我们收‘教育费’的初衷和目的绝对是好的,希望我们的民风越来越好,老百姓人情世故方面的负担越来越小。”
同时,许某也在反思以“教育费”的方式来进行基层治理是否合理和科学的问题。他说:“这个方式可能有欠妥的地方,但是确实也存在难处。大家如果有好的建议,也欢迎给我们支招。”
尝试新的治理方式征集村民自愿签承诺书
在此事被社会广泛关注后,灯塔村村委会也在积极思考和探索新的基层治理方式。许某告诉记者,此事后他们又想到了征集村民自愿签拒办“无用酒”承诺书的方法,从主观上增强老百姓拒办“无用酒”的意识。
“首先我们征求各个小组的意见,如果他们觉得我们小组可以不必这样做,那我们也不强求,以后也就不管了。”许某说,大家都觉得治理办“无用酒”的情况,减轻农村的人情世故还是有必要的,所以最终在全村征集村民签拒办“无用酒”承诺书。
许某说:“这个绝对是自愿的,我们没有一点强求。从我们征集这几天的情况来看,还是比较理想。截至目前,已有80%的村民签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