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栋7层房屋发生垮塌 官方通报:危楼,无人员居住【快讯】_今日新闻_微材之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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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7层房屋发生垮塌 官方通报:危楼,无人员居住【快讯】

   日期:2023-11-20 22:45:50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36    
核心提示:基本案情据“南丰发布”消息,江西南丰县琴城镇一七层居民楼于2023年11月19日11时左右发生倒塌。

基本案情

据“南丰发布”消息,江西南丰县琴城镇一七层居民楼于2023年11月19日11时左右发生倒塌。据通报,该房屋于2022年5月已经第三方鉴定为C级危房,并进行了住户的撤离安置,断水断电和安全警戒工作。鉴于该栋房屋目前并无人员居住,经现场排查,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报告。目前,相关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一栋7层房屋发生垮塌 官方通报:危楼,无人员居住

据此前广东广播电视台《今日关注》报道,附近商户称出事的是一幢正在加固中的危楼,事发后有人员被困。

一栋7层房屋发生垮塌 官方通报:危楼,无人员居住

广东广播电视台《今日关注》截图

危房倒塌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那么危房倒塌本身的损失由谁承担?危房倒塌造成其他损害又该如何赔偿?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秦开洪律师就相关问题作了如下解读:

律师解读

1、不同的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在法律上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我国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一些特别重要的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最高可达100年。居民自建房的建设或购买的商品房的建设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目前房开商建设的商品房中,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类型和出让年限的不同,将商业用房的出让使用年限设定为40年,商住混合的设定为50年,住宅设定为70年。《民法典》第359条同时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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