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彼时风头正劲的西部某省会城市的港联第一大道迎来了一队神秘“看房客”。开发商、当地知名企业主张某强亲自作陪。
此后不久,港联第一大道南一座一层020号,南一座二层006/005/004/019号两家合计1354平方米的商铺悄然找到了买主。
更离奇的是,这两座市价高达3276.68万元的商铺,最终以1159.40万元的“捡漏价”售出,且买家仅实付500万。
粗步计算下来,售出价位三折,买家实付1.5折。
3年后,赫赫有名的港联第一大道项目成了违法建筑,这两家商铺背后的买家也随之浮出水面。
由此牵扯出了一场涉及当地银行高管和企业主的“花式”行贿案情。
曾是贷款“守门人”
此事的主人公是杨某,西部一城商行前副行长,也是银行公司业务条线的“老手”。
自2011年起,杨某就作为行领导分管该银行的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2015年起分管大客户业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2016年起分管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小微业务部。
在一家银行里,公司业务部通常负责下属分子机构中超过一定额度权限的授信业务管理及全行对公存款营销推动。其中,超权限授信业务管理包括授信业务的尽职调查、方案设计、产品配置等。
银行贷款业务的流程有严格的制度安排:超过分行、管理行、直属行调查权的授信业务,由分支行进行基础调查后,报公司业务部进行再次尽职调查。
而一旦公司业务部发现相关分支行的调查不够完整、清晰。则会要求分子机构进行针对性补充调查。并且调查后的结构,还会按一定权限设定分别汇报给公司业务部部门总经理、分管行领导。最终,在分管行领导同意并在贷款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业务转贷款审批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