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这些年,外卖、快递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外卖员、快递员等平台从业者的权益问题日益凸显,外卖小哥“不下刀子就接单”,成为“困在系统里的人”。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建议,应立法保障平台从业者休息的权利,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在社会保险方面,应设立平台从业者职业伤害保险。
困境:身份认定难,保障难
在今年北京“两会”期间,北京市人大代表杜海霞也关注到平台用工的困境。
“平台在跟众包骑手签定协议的时候,通常会提醒骑手平台只承担信息的发布责任,把自己定义为信息发布平台,这样就规避了劳动关系。骑手如果不同意这个协议就没办法注册。所以,他一旦成为众包骑手,他们之间就很难在法律上得到对于劳动关系的支持。”杜海霞说。
肖胜方也发现,网约车司机、网约外卖送餐员,这些未与网络平台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法律身份上既不能被归入劳动关系,又与自主劳动的承揽人有着显著区别,在法律上陷入难以归类的尴尬境地,缺乏对应的保障措施。
他分析了平台从业者法律身份难认定的原因。劳动关系或非劳动关系是我国用工形态的基本分类。平台用工主体地位的虚化使平台就业关系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但平台系统对从业者的操控又使其难以摆脱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劳动关系或非劳动关系的归类,又意味着平台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会进入“强保护”或“无保护”的法律格局。
国外其实也存在这种问题。在英国,Uber坚持司机是独立承包商,但司机主张自己是工人。经过六年仲裁和诉讼,2021年2月19日,英国最高法院终于裁定Uber平台司机是工人(worker),而非独立承包商(self-employed and contractor)。英国对用工形态采用三分法,雇员(employee),劳动权益保障最为完善,相当于我国的劳动者;工人享有部分劳动权利,如最低工资、法定最低休息时间等;自雇者和独立承包商权利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