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昌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昌伟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办公楼买卖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昌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昌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昌伟简历
李昌伟,男,汉族,1963年7月生,重庆璧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9月至2002年10月,历任成都市华体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2年10月至2011年3月,历任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成都办事处主任;
2011年3月至2011年9月,在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部长;
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任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部部长、四川省能投攀枝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