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付某艳(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对受害人的家属而言,此案二审尘埃落定,他们对当地上下公检法部门的细致办案表示认可和感谢,同时感谢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钟磊和邓国敏为本案耐心的付出。
2001年,时年16岁的姑娘王小丹遇害,尸体被藏于一处玉米秸垛内。警方锁定嫌疑人是邻村一个叫付某艳的男子,作案后潜逃外地,10年后被抓,接着因证据不足被监视居住、被释放。
受害人父亲指向为案发地点。图/九派新闻肖洁
2019年,案件被媒体报道,受到相关部门重视,经过排查,涉案绳子等物证也被找到,永城警方再次将嫌疑人刑事拘留。
今年5月,河南商丘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付某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5675.5元。
警方开棺验尸,检方提级诉讼,中院判决书3.3万字,受害人家属称被公检法部门认真细致办案的态度所感动,但气愤的是,付某艳当庭拒不认罪,无任何悔罪表现,也从未有过道歉。
双方上诉后,河南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意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上诉人付某艳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