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口腹之欲,南充顺庆男子夏某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器材组装了气枪,随后数次驾车前往人烟稀少的农村地区猎杀“野味”,却没想到让自己身陷囹圄......近日,顺庆区公安分局侦破系列非法狩猎案件,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夏某,查获高压气枪、铅弹工具、电子诱鸟器等作案工具若干。
今年8月底,顺庆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工作中排查到夏某涉嫌非法狩猎的线索,于是联合华凤派出所、李家派出所警力在夏某驾车外出准备作案期间将其抓获,现场查获高压气枪1支,铅弹若干。
经过突击审查,犯罪嫌疑人夏某如实供述了长期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经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非法狩猎相关情况的认定,夏某狩猎的区域为禁猎区,狩猎的时间为禁猎期,狩猎使用的高压气枪属于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猎野生动物的通告》相关规定,
顺庆区所有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且全年为禁猎期,
禁猎对象包括列入国家和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国家和四川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而禁止用于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包括军事武器(制式枪械)、气枪(气压弹射装置)、排铳(火药枪)、弓箭、弩、弹弓、粘网等。同时,禁止采用夜间照明行猎、火攻、烟熏、水淹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或进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