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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谈“冒名”环卫工身亡:“查无此人”拒绝任何赔偿【快讯】

   日期:2023-09-20 16:21:5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材之窗网    浏览:119    
核心提示:公司谈“冒名”环卫工身亡:“查无此人”拒绝任何赔偿陕西,2023年4月22日-一名年龄超限的农民工冒名入职陕西明堂环卫有限公司,不幸在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身亡。

公司谈“冒名”环卫工身亡:“查无此人”拒绝任何赔偿

陕西,2023年4月22日-一名年龄超限的农民工冒名入职陕西明堂环卫有限公司,不幸在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身亡。然而,公司却拒绝承认她的雇佣关系,导致家属无法获得赔偿。

因年龄超限,公司不招录,她“冒名”入职环卫公司打工两年。不幸的是,工作期间她因车祸身亡,其子维权时被环卫公司告知“公司无此人,可到法院起诉”。

肖女士,来自彬州市的62岁农民工,在2021年入职陕西明堂环卫有限公司时,因年龄超限,使用了他人的身份证来办理入职手续。不幸的是,她在工作期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于2023年4月22日早晨不幸身亡。然而,公司拒绝承认她的员工身份,拒绝提供任何赔偿。

王先生,肖女士的儿子,表示在事故发生后,公司未向他们提供任何解释或联系,只派遣一名法务代表与他们交谈。尽管提供了事故认定书,但公司一再踢皮球,并称必须出示事故认定书后才能谈论赔偿事宜。

根据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肖女士的死亡是由一名逃逸的司机引起的,该司机主要负有责任。然而,公司坚称没有肖女士这名员工,要求家属起诉法院。

公司谈“冒名”环卫工身亡:“查无此人”拒绝任何赔偿

王先生表示,虽然母亲冒名入职,但她是一名真实的农民工,曾提供工作照片和同事证明。他还指出,在类似年龄超限情况下,仍在岗位工作的其他工人也存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涉事公司,公司党姓负责人表示,目前由公司法务人员处理此事,但不愿提供详细信息。随后,公司法务代表韩某表示,公司只有“耿某某”的用工合同和保险记录,没有“肖某某”这名员工。他建议肖女士的家属前往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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