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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号房主犯曾考虑品牌化运营 背后真相是什么?

   日期:2020-09-02 01:01:51     浏览:98    
核心提示:作为共犯的审判证人的“博士”赵周彬(25岁)陈述说:“为了将自己的性剥削犯罪“品牌化”,要求受害者采取特定的姿势。
 作为共犯的审判证人的“博士”赵周彬(25岁)陈述说:“为了将自己的性剥削犯罪“品牌化”,要求受害者采取特定的姿势。

N号房主犯曾考虑品牌化运营 究竟是怎么回事?
N号房主犯曾考虑品牌化运营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协议31部(赵成弼部长法官)1日对涉嫌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的法律、犯罪团体组织等嫌疑被起诉的赵周彬的共犯韩某(27岁)进行了公审。当天,赵某作为证人出席了韩某的公审,详细陈述了博士房犯罪行为。

韩某涉嫌直接接触博士房受害者未成年人,试图强奸并施暴后,用手机拍摄并散布到博士房。赵某在和韩某一起使用的聊天房间里提出了在线下的性犯罪。

检察机关问他犯下这样的罪行的理由时,他说:“像要吃一顿饭一样,为了这个意思,要不要做一次off?”以这种方式开玩笑。

赵某说自己进行性剥削犯罪的目标是“为了赚钱”。对于让受害者举起手指等要求特定姿势的理由,他淡然地说:“我自信我不会被逮捕,为了赚钱,将我制作的淫秽物品牌化。”

N号房主犯曾考虑品牌化运营 究竟是怎么回事?
N号房主犯曾考虑品牌化运营

对于这样的回答,多少有些慌张的检察官再次问道:“是为了将性剥削影像品牌化吗?”,赵某回答说:“是的。”对于“为什么认为自己不会被逮捕”的提问,他回答说:“没有根据。只是因为我的直觉。

赵周彬和他的共犯们因涉嫌制作和散布性剥削犯罪的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上的淫秽物等嫌疑被起诉后,被追加起诉为“犯罪团体罪”。

检察机关认为,以博士房的头领赵某为中心,博士房会员们各自担任了被害者诱因广告、个人信息查询、集团房间管理及宣传等角色。

当天,裁判部考虑到即将结束拘留期限的韩某因犯罪团体组织等嫌疑被追加起诉,决定延长拘留期限。裁判部解释道:“首先是为了与对犯罪团体嫌疑的无罪判断无关,为了进行审判,发放追加拘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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