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哭闹妈妈将其捂死伪造溺水假象怎么回事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_今日新闻_微材之窗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机器人  网站建设  摩托车  用户体验 

女儿哭闹妈妈将其捂死伪造溺水假象怎么回事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

   日期:2020-07-06 00:10:33     来源:中华网    浏览:35    
核心提示:找到孩子时,她的头淹在水桶里2018年11月19日下午,小黄回到位于广州海珠区的某房。我婶婶李某开门后,我坐在厅里玩手机。小黄说
 找到孩子时,她的头淹在水桶里

2018年11月19日下午,小黄回到位于广州海珠区的某房。“我婶婶李某开门后,我坐在厅里玩手机。”小黄说,五分钟后,婶婶过来问她妹妹在哪,她回答说不知道。

“婶婶说孩子不见了,当时我以为是爷爷带堂妹出去玩了。”小黄没太在意。不久爷爷回来了,可堂妹并没有跟着爷爷。小黄和爷爷于是在房间到处寻找,最终却在厕所找到了堂妹。“当时她头全部浸在地上一个装满水的红塑料桶内,脚着地。”小黄说,堂妹当时没有任何挣扎,她赶紧将堂妹抱出来,并喊了一声,这时爷爷和婶婶也过来了。

“她(婶婶)一点都不紧张,爷爷很激动。”小黄赶紧打了120并报警。爷爷抱着孩子跑下楼去了医院,但不久噩耗传来,才一岁多的堂妹已经死亡。小黄怀疑,是婶婶狠心将堂妹淹死。

鉴定却显示,孩子并非溺亡

经鉴定,孩子符合口鼻受钝性外力(捂压)作用致机械性室息死亡,其肺脏、肝脏及肾脏均未检出硅藻,结合其他脏器未检见溺水死亡的尸体征象,排除溺死。

这又是怎么回事?

在公安机关,李某承认了犯罪事实。据广州中院一审查明,2018年11月19日16时许,李某和女儿在房内休息期间,因女儿哭闹,李某遂使用枕头、手捂住她的头部等方式,致女儿死亡。后李某将女儿抱到洗手间内,将她头部倒插入装满水的桶内,身体挂置在水桶外沿,制造女儿玩水自溺的假象。

李某称:

“因为我平时听过很多小孩溺水身亡的事情,我就想把小孩放进水桶制造小孩子自己溺水身亡的假象。”

“李某刚进仓的时候,我们问她犯了什么事,她很高兴地说她把她女儿杀死了,说她女儿不给她抱,所以她不喜欢她女儿,便杀死了她。”据同仓吴某称,几天后,李某又说要见民警,说要反映“她是无心杀害她女儿的”。

互相指责,家庭矛盾重重

孩子哭闹本属正常,妈妈为何如此狠心痛下杀手?

据了解,李某生于1993年,广东普宁人。据她的母亲称,李某初中毕业后就到广州打工,2013年,因为感情受挫,李某突然回家了,经常沉默不语,不理睬别人,精神变得不好,脾气越来越暴躁。李某还曾到派出所报案,称被父亲强奸,但事后调查证明根本不是事实,派出所只得通知他们把李某带回去。

2016年,经人介绍,李某与丈夫黄某结婚,次年生于女儿,2018年又生了个儿子。起初夫妻感情还好,之后却变了样。“闹矛盾都是因为李某懒,叫她做家务也不做,就会玩。”黄某称,李某总是说他没钱,说要离婚,还说要把儿子卖掉之类的。之后夫妻矛盾激化,感情越来越差,长期分居。

“我认为她的人品不好,在家里一点家务活都不干,又不会带孩子。”公公如是评价李某。李某的父亲称,刚结婚时,女儿夫妻感情还好,公婆对女儿也好,但后来公婆却反映她不照顾小孩子,不做家务,慢慢就产生矛盾了。

“我觉得主要是家庭问题我才杀了我的女儿。”李某则称,自己“很不幸”,不想女儿走自己的路。“我家婆老骂我,要我什么都听她的,我做不到,就经常和她吵架。”李某说,因为带孩子事,公公婆婆对她有意见,她还经常跟丈夫吵架。后来,家婆干脆将孙子带回了老家。

“反正,我这辈子,不好过,就要弄乱,你的生活,不会,让你好过的”“就是,要你们没命,包括你妈,没命了,我就会高兴”“我要把孩子卖了,不想跟你过生活”。在夫妻二人的聊天记录中,办案人员找到了这些对话。

自称产后抑郁,鉴定无精神症状表现

公安机关调查显示,2016年4月李某曾因精神问题被送院治疗。没多久李某就出院了,父母也感觉她的精神基本恢复正常了。广州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记录显示,李某产子一月余,月子期间与夫家多次爆发冲突,又与原生家庭关系疏远。当时李某自述丈夫只关注孩子,没有给她关爱,家婆也一直找她的茬。2018年8月社工介入后,李某在社工与其家人面谈过程中还与家公发生激烈冲突。

“社工分析李某躁郁倾向较明显,劝说其家人及时送其住院接受专业正规治疗,但其家庭成员长期回避社工。”之后社工对该个案结案,并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李某的关注,以防对社区发生不良影响。事实上,丈夫黄某也曾报警,称其妻子成天拿小孩出气,打小孩,之后双方到居委会调解。

在李某的父亲看来,“矛盾产生后就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她的精神病”。惨剧发生后,家属对李某表示谅解。李某称,其婚前曾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婚后患有产后抑郁症,希望能从轻判决。

但司法精神病鉴定显示,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症状表现,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一审广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提起上诉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微材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news.gzbj58.com/7208.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材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w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