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政治献金案日前交保,台北地方法院11日开庭传唤柯文哲。检方以台民意机构民众党党团主任陈智菡与柯文哲接触为由提抗告。庭审时,柯的律师认为法院应厘清“证人”定义,检察官则辩称裁定“白纸黑字”,辩护人不应自行解释。
外界对司法是否遭到政治操弄、构陷入罪甚至押人取供高度热议。除了岛内专家学者、名嘴网红,在台司法机构内部网站上,还有人贴文指“检方用那些荒谬到连同业人都看不下去的理由请求续押或抗告”。有人认为,台湾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也被民进党当局搞得四分五裂。
11日开庭同时,检察官对柯文哲7000万元(新台币)交保裁定的抗告书已由台北地方法院送交台湾“高院”完成分案。检、辩双方在法庭内展开激烈辩论。
柯文哲的委任律师郑深元表示,柯文哲本月8日交保离开时还没拿到裁定书内容,对于裁定书不清楚,且是被动与陈智菡等人同台、同车,柯始料未及“他不是故意的”。郑深元还提出疑问,交保裁定中提到不得与“同案证人”接触,是否仅限于尚未出庭作证完成诘问的证人?希望法官对此进行澄清。
北检主任检察官林俊廷声称,上周五裁定书已下来了,陈智菡、台北市议员陈宥丞是证据清单中的证人,法院裁定是“同案证人”而不是“尚未诘问的证人”,这是白纸黑字的事。
审判长江俊彦表示,因为检方已对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如果在裁定结果出来前再就裁定内容补充或变更,会让台湾“高院”不知道要审查的标的是什么。如果确有再释明的必要,必要时会再加以更正、撤销或是另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