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多起非机动车全责亡人交通事故,这些案例具有警示意义。近年来,上海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强交通执法管理,交通安全形势和出行秩序总体向好,但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仍较为多发,成为事故多发和秩序混乱的重要诱因。据统计,今年以来,涉非机动车亡人事故在所有亡人事故中占比高达69.3%。在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置中,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始终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过错责任原则,坚持依法公平定责。
2024年11月28日,在奉贤区人民塘路浦星公路,一辆重型厢式货车遇红灯停车等待时,后方一辆电动自行车径直撞击货车尾部,骑行者王某未佩戴头盔,当场死亡。经调查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且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按法律规定行驶。奉贤警方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4年10月31日凌晨,在外环高速外圈浦东段,一辆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骑行人李某未佩戴头盔,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且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后轮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浦东警方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4年4月2日,在浦东新区康新公路秀沿路路口,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大客车发生碰撞,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鉴定,徐某当时以22km/h的速度行驶,超过法律规定15km/h的限速,且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前轮制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浦东警方认定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不仅给自身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痛苦,还严重威胁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