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埔海关所属增城海关关员在对某企业申报出口的一批“炮钉枪套装”等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中含有未申报的疑似爆炸式铆钉。经鉴定,这些铆钉尾部装有火药,属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这种铆钉在射钉枪撞击后会产生爆炸力,通常用于钢材等坚硬物体表面打孔作业,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现场清点显示,此次查获的爆炸式铆钉共计19800枚。企业出口此类危险货物必须如实申报,并通过特定口岸出口,同时要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后续处置。
海关提醒,危险货物出口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货物信息真实准确,保障运输安全。海关将持续强化口岸监管,严厉打击伪瞒报、夹藏夹带等违法行为,维护国门安全与贸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