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鹤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当天14时58分许,江门市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在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奥红绿灯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警方迅速派员到场处置。
经调查,林某(男,41岁,鹤山市人)驾驶小汽车行经该路段时,追尾前方一辆小汽车及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两车受损及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腿部轻微受伤。事故发生后,林某情绪失控,从车内拿出一个千斤顶,打砸被追尾车辆和途经的一辆小汽车挡风玻璃,造成有关车辆受损,但无人员受伤。民警到场后立即将其控制并带回调查。经检测,排除了林某酒驾、毒驾的嫌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