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与另外六名男子因2019年7月21日元朗袭击事件被控在港铁站内参与暴动及投掷垃圾桶盖等行为。七人此前已被裁定暴动罪成立,于2月27日接受判刑。法官陈广池宣判,林卓廷被判监37个月,其余六名被告分别被判监25至31个月不等。
这七名被告包括林卓廷、庾家豪、陈永晞、叶鑫升、邝浩林、尹仲明及杨朗,年龄介于30岁至52岁之间。他们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参与暴动。尽管七人均否认指控并接受审判,但最终被裁定暴动罪成立。案件在香港区域法院进行判刑。
法官陈广池表示,2019年的暴力事件频发,本案性质特殊,判刑不能轻视。法庭将判刑安排在27日下午处理。具体判决结果为:林卓廷被判入狱37个月;庾家豪、陈永晞和邝浩林各被判监31个月;尹仲明被判监28个月;叶鑫升被判监25个月;杨朗被判监3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