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广州增城花莞高速“8·1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2024年8月18日晚,在广州市增城区花莞高速上行45km800m路段处,一辆哈啰顺风车追尾因事故横跨多个车道的货车,导致小车上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50.64万元。
事故发生经过如下:2024年8月18日23时23分,陈某驾驶赣AK9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和赣AK6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从南香山服务区出口匝道进入慢车道。随后,黄某军驾驶粤BLS4号重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该半挂车后斜停,车身横跨应急车道等多条车道,车尾位于中间车道,黄某军被困驾驶位。
大约1分钟46秒后,何某华驾驶粤ADK06号小型轿车搭载乘客邝某华、蒋某娣、杨某颖、杨某先沿中间车道行驶,车头碰撞了黄某军的货车车尾。事故造成蒋某娣和杨某颖当场死亡,何某华在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3时33分死亡,邝某华和杨某先受伤。
此前,何某华驾车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万家庄街接上通过哈啰顺风车平台下单的乘客蒋某娣、杨某先及其11月龄幼儿杨某颖,在清远市阳山小江镇邝塘村接上另一乘客邝某华,最终在事发路段发生碰撞。
事故直接原因在于黄某军过度疲劳仍驾驶安全技术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且碰撞了陈某驾驶的反光标识不合格并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的机动车,导致第一次碰撞事故发生。而何某华长时间长距离驾驶,在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遇事采取措施不及时,追尾碰撞前序事故中尚未能做出警示和撤离的车辆,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