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湖南邵阳中院发布了一则关于罪犯周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引起广泛关注。公示显示,93岁的周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收监执行过程中,看守所以其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法院暂予监外执行。
17日,邵阳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法院已经与他们对接,正在对罪犯的情况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存在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付建表示,93岁老人的案件中,法院公示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是基于该老人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法定条件。依据相关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将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若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规定或不符合监外执行情形,可能会被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