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为了帮朋友寻找丢失的手机,驾车前往秀洲新塍派出所报案。他的朋友先来到接处警大厅,告诉队员手机可能掉在羊肉面店里了。队员立刻进行了登记。这时,何某和另一个朋友也走了进来,询问是否有厕所。三人在大厅里大声说话,在队员提醒后情绪更加激动。
正在接处警大厅的民警孙利闻到三人满身酒气,意识到问题。他问他们是如何开车来的,三人回答说是代驾,并承认喝了酒但否认是自己开车。孙利发现三人神情不自然,怀疑他们在说谎,便调看了沿途监控。监控显示三人确实是自驾前来,开车的是何某。
孙利立即联系交警新塍中队,交警对何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医院进一步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证实了何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戏剧性的是,朋友的手机并没有丢,而是在陪同前来的另一个朋友身上。
再次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